新爆料!多家KTV将联合起诉音集协
发布时间:2018-11-10 17:25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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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TV下架歌曲的风波仍在发酵。
近日,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“音集协”)向社会发出公告,通知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(VOD)及KTV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,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。公告一经问世,立即引起大众热议。新京报随后采访在北京的麦乐迪KTV与几家KTV设备和系统服务商(VOD),对方均表示已按照要求下架歌曲。
然而11月9日,据南方都市报报道,多家已经签约并交了版权费的KTV正在联合起来,准备向音集协发起诉讼,要求音集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,并且要求音集协提供正版的卡拉OK曲库。“按照合同,因使用音像作品遇到的著作权纠纷,应该由音集协负责解决。” 一家KTV运营公司总经理高星(化名)表示,他们之前已经通过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合”)作为委托机构,与音集协签署了《著作权许可协议》。
上述《著作权许可协议》中也指明,在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后,“因使用音像作品遇到的著作权纠纷,应由甲方(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)负责解决。”
事件不断发酵至此,下面为你梳理涉及此事件的三方关系,也许更能帮助你理解新音像版权时代来临前,行业所经历的阵痛。
11月5日,音集协在发布“下架通知”的同时也发了一份公告,宣布因“天合集团在开展卡拉OK著作权许可费收取业务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约行为”,决定解除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十年之久的合作关系,并终止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代收费资格。
11月6日纠纷升级,天合集团在官网发布公告回应称音集协的行为是“不妥当”且“无效”的,公告称“音集协已于2018年7月24日起诉天合文化集团及部分子公司,要求解除双方包括《服务协议》在内的多份合作协议,我司依据合同法规定已于10月22日提出反诉,请求法院判决相关协议继续履行。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,音集协即单方公然宣布终止合作的行为是不妥当的,也是无效的。我司与音集协合作关系尚在存续期间签署的《著作权许可合同》均为有效。”
有音乐行业人士指出,音集协与天合集团的官司是KTV下架歌曲的导火索,“音集协与天合终止合作,天合与一部分音乐著作权人关系很好,于是这一部分著作权人就退出音集协,音集协无法管理这些歌,只能通知KTV删歌。”
目前,音集协与天合集团尚未对此做出回应。